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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方案

时间: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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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多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总结破产管理人执业经验,提升破产管理人执业能力,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定联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合肥市司法局,共同组织评选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活动。为有组织有步骤开展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保障本次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现拟定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评选范围

凡是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资质会员、非资质会员),于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已被安徽省各级法院指定为破产管理人,单独或联合承办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均属于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评选范围。2020年已入选的首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不得再次申报或评选。

(二)评选标准

拟定评选的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必须充分反映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在优化营商环境、多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破产管理人优异的执业经验和执业水平,为“僵尸”企业出清和社会资源再配置作出了杰出贡献。

二、评选原则

(一)依法原则。拟定评选的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符合案例公开要求,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

(二)典型原则。拟定评选的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能够明显反映会员从事企业破产业务所取得的优异成就,对于会员开展破产管理人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

(三)规范原则。拟定评选的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必须遵循统一格式,符合规范化、信息化要求。

(四)客观原则。拟定评选的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应当尊重破产案例事实,真实反映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实际工作业绩。

三、评选机构

(一)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评选,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司法局共同参与最后的审定,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和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具体承办。为保障本次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拟成立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评选委员会和评选专家组。

(二)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褚道成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副主任:

      陈  思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肖统瑞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王  强  合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等

成  员:

      刘甫全  合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主任科员

      陈  勇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肖  鑫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陈长志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  晨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评选专家组。自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专家库名册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具体负责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打分工作,并提出具体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根据自愿原则,按照统一要求,自愿申报参评。每一会员(含联合机构)最多可申报2个破产经典案例。

(二)初审

申报截止后,由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和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按照本次评选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初审,主要审核申报的破产管理人是否为本会会员,申报的破产案例材料是否完备,申报破产案例是否符合参评要求等。

申报材料不完备的,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和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可以要求申报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如申报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要求补充完善,或者补充完善后仍未达到参评条件要求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申报的破产案例不符合参评条件要求的,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和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应告知申报人。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和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对申报案例有疑问的,应当与申报人沟通,申报人负责解释答疑。特殊情况,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和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应当提交评选委员会决定。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和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初审完毕后,制作并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初审参评破产案例目录,评选委员会审查通过参评破产案例目录(包括申报人、案例摘要、办理时间、办结时间等)后,向所有申报人反馈初审结果。

(三)评选

评选专家组召开评选会,分别以评分方式作出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推荐的意见。评分评选完毕后,评选专家组分别制作评选报告(包括评选过程,对参评案例的评选意见、推荐案例名单及推荐意见)。

(四)审核提名

根据评选专家组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召开审核提名会议。评选委员会对评选专家组推荐入围的经典案例进行讨论审核,并提名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入围名单;市管协会长办公会讨论并决定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入围名单。

(五)公示

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并决定的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入围名单,在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官网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入围名单应包括承办机构、审理情况、典型意义等。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公示的入围名单和案例提出异议。如有异议,经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和维权与惩戒工作委员会受理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本次评选条件要求的,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取消入围资格。

(六)成果汇编

获评的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本会将汇编成册,并向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进行推送,以供大家学习、交流和借鉴。

五、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一)报送汇总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

2022年9月30日前,各会员向本会秘书处统一按要求报送经典案例,逾期视为放弃。

(二)评选阶段(2022年10月31日前)

由评选专家组对会员报送的案例分别以评分方式作出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推荐的意见。评选委员会召开审核提名会议,根据案例评分情况和推荐意见,提名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入围名单,会长办公会决定入围名单。

(三)表彰奖励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

拟定适时召开表彰会,为获奖的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的破产管理人机构颁发奖牌及证书,并将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分批向省管协及有关单位或部门推送,在市管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推送和宣传。

六、申报要求

(一)由本会会员统一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负责,并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虚假申报责任等出具书面声明或承诺。

(三)申报人向本会提交的申报案例视为同意公开。请申报人对案例的隐私性、保密性认真斟酌后填报提交。获评的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本会可以免责在后期编辑成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十大破产经典案例丛书,在印刷时根据有关要求做必要技术处理。

(四)申报人应提交如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第二届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十大破产经典案例申报表。主要包括案情简介、审理情况(主要工作成果)、典型意义(篇幅在800字左右);

2、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主要工作成果证明资料,典型意义证明资料等。

以上申报材料均须申报机构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同时,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本次评选活动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蔡 慧   熊 熠

电    话:0551-63630536                      

电子邮箱:hfglrxh@163.com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1、声明承诺书

2、申报表

3、十大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指标及评选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