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拟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机构;
2.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
二、培训内容
1.破产审判一体化办案平台管理人操作指导;
2.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24日15:00。
四、培训地点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法庭
五、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1.因受场地限制,每家会员单位最多委派2人参会,请参会会员单位确定人员后,统一报名参会;
2.报名方法,于11月23日下午5点前扫描下方二维码;
3.此次培训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学时,并为完成培训的市管协会员单位颁发结业证书;
4.参会人员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具有其他疑似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无禁忌症未接种疫苗者,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
5.参会人员经检测体温,检查安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者方可入院。会议期间,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特此通知。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