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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静等2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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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管协〔2021〕4号


关于李静等2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三次理事会会议选举,决定增补李静、袁有锋2位同志为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

特此通知。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6月8日    









抄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民政局,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处                

2021年6月8日印发 



合管协(202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