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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理事(监事)单位代表 轮流值班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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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监事单位:

为了增加会员单位对协会的了解,体现会员单位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更好打造协会服务会员的平台,经一届十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于2021年5月起试行理事(监事)单位代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11:30。相关制度及轮流值班安排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人员安排好工作,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监事)单位代表轮流值班制度(试行)》;

附件2: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监事)单位代表值班安排表。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理事(监事)单位代表轮流值班制度

(试行)

为增加会员单位对协会的了解,体现会员单位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更好打造协会服务会员的平台,特制定市管协理事(监事)单位代表轮流值班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安排,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地点:市管协秘书处,值班时间为: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

二、值班人员须为理事(监事)单位代表,不得请他人代班,因故不能按期值班者可与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值班时间,须提前一天书面报备秘书处。

三、值班期间,应处理与协会相关的工作,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爱惜办公室的公共财产,保持办公室整洁有序,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喧闹及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四、值班期间,如有来访人员,值班人员应热情礼貌地接待来访者,尽己所能帮助其解决问题,如无法现场解决的,应做好交接工作。

五、如遇实发事件,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结束之前,须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七、值班工作将纳入协会监事会年底考评范围。

八、本制度从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2: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理事(监事)单位代表值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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