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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绿城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时间: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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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绿城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月27日,金寨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金寨绿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绿城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2月6日决定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金寨绿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高效推进金寨绿城公司重整再生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金寨绿城公司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进行了解,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并参与重整

3.本招募公告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5.关于金寨绿城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现状、房产开发现状、土地情况、税费情况、抵押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细信息,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交纳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6.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金寨绿城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31日,营业期限:2019年01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2TF8GG3C, 法定代表人:李晓芳,公司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江环北路绿城春风里生活美学馆;股东为:西咸新区绿合颐真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取得了编号为ZX5218-341500000063的《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证书》。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二)重整资产范围:

重整资产范围为两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两宗土地一并处置,不考虑单块处置。

1、权证号为皖(2020)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7046号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1#地块二期”)。土地坐落于金寨县新城区和民路以西、莲花山路以南,面积71,874.2㎡,用途为商业住宅。(剩余可开发面积为64,617.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5月20日起至2089年5月20日止)

另有,1#地块一期(权证号为皖(2020)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17045号)东南角2,876.88㎡土地,可纳入1#地块二期统筹开发。

2、权证号为皖(2019)金寨县不动产权第0008791号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2#地块”)。土地坐落于金寨县新城区和民路以西、莲花山路以南,面积56,921.2㎡,用途为商业住宅。(可开发面积为56,92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10月9日起至2089年10月9日止)

相关说明:

1、金寨绿城公司自2019年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与和民路交口附近六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容积率均为不小于1.0、不大于1.1。六宗土地后分为1#地块、2#地块、3#地块进行开发,容积率指标综合平衡。目前,1#地块一期、3#地块基本开发完毕,1#地块二期西北角有7,257㎡土地已开发,1#地块二期剩余土地、2#地块尚未开发。

2、根据金规委(2024)4号文件《金寨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记载,原则同意绿城金寨春风里项目一号地块规划调整方案。(详见《绿城春风里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对比》)

3、由于2#地块尚未报批详细规划方案,各项指标数据为原概念规划方案指标数据。根据金规委(2019)4号文件《金寨县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纪要》记载,会议原则同意绿城春风里概念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若三个地块为同一竞得者,原则同意容积率指标综合平衡。据此,2#地块详细规划方案由投资人中标后自行报送,具体容积率以获批为准。

4、根据相关土地出让合同记载,上述地块需按规划要求无偿集中建设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幼儿园、人防设施等,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统筹安排使用。扣除整体项目已建成的上述配套用房、人防设施、幼儿园外,仍有部分配套用房需要建设。(详见《绿城项目1#地块二期及2#地块后期需建设的人防及配套用房面积指标核算表》)

5、根据相关文件记载,上述地块绿地率不足40%部分,以代建沿河绿地或公园的方式补齐。(详见《绿城春风里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对比》)

6、如上述宗地在中标投资人确定后涉及规划指标调整,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中标投资人自行承担、缴纳。

7、金寨绿城公司已在1#地块二期土地西北角集中建成社区管理、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等配套用房,以及部分商业用房、地下车库,均不纳入重整资产范围,后续由管理人负责处置。

8、根据皖建英房估字(2025)第5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显示,1#地块二期(土地面积为71,874.2㎡)评估价值为12743.3万元,2#地块(土地面积为56,921.2㎡)评估价值为10092.13万元。评估价值时点为2025年1月27日。

上述土地信息仅为管理人根据调查情况进行的披露,具体土地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尽职调查确认。  

三、招募方案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开发建设。

4.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与其选择的投资方式相对应的资质条件

5.需具备较为丰富的房地产企业建设开发业务经验

6.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缴纳人民币2000万投标保证金,2000万元不可冲抵,且若因意向投资人过错产生的损失超过剩余保证金数额,管理人将保留追偿的权利

7.意向投资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1.6亿元,否则视为废标。(本次招标设有标底价,在开标时公布,最终成交价不低于标底价)

8.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及相关材料,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金寨绿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并按本招募公告及其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9.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法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2.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金寨绿城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3.《重整投资方案》

4.资金实力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参与投资的优势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6.主体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简介及相关资质与业绩材料等 

7.授权委托材料,包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送达地址确认书》 (内容详见附件)。

(三)报名形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应为纸质版一式装袋密封。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时间以报名资料当面提交或邮寄送达管理人处为准

(四)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1、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否则报名作废。

2、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金寨绿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号:934158013000427280

(五)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2000万元投标保证金作为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的履约保证金,待重整方案执行完毕后予以退还

2.未被确定为意向投资人或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六)投资意向金及重整保证金的没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资意向金及重整保证金不予退还:

1. 重整投资人出于恶意干扰重整进程,给招募程序带来不利影响的

2.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的投资人主动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因重整投资人原因被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

3.报名时提交虚假材料的

4.重整投资人在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拒签《重整投资协议》或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5.重整投资人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四、意向投资人的选择确定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参与投标的,应自行开展本投标项目及标的物的尽职调查;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同意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投资参与本投标项目重整,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2.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两名意向投资人作为AB中标人。在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重整投资协议后,管理人配合进行现场调查及提供相关资料由中标人分别制定《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部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形式、资金筹措、经营方案等管理人负责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其他部分,两部分内容汇总后由管理人审核、调整,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如仅有一位中标人,则仅对该名中标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7时。

2.报名地点收件地址:安徽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振兴路与莲花山路交叉口绿城春风里销售中心

3.联系人:  晨,联系电话:13339018251;

高学军,联系电话:15856962793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为准,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包括提前终止

2.本招募公告信息为管理人根据现有调查所作的披露,具体情况均由投标人自行尽职调查确认,并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3.如本次招募未成功,管理人将在向金寨县人民法院报告后,决定是否继续招募。

4.意向投资人可前往管理人处查阅《绿城春风里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对比》、《绿城项目1#地块二期及2#地块后期需建设的人防及配套用房面积指标核算表》。   

                                    附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扫描二维码获取附件                    

                             

  金寨绿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