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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智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安徽智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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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智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安徽智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智家破管字第1号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30日作出(2025)皖01破申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智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家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结合智家公司的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安徽智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0日,住所地位于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766号广电集团大楼四楼408,法定代表人马超,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对智家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整理账目、报表;编制财产状况审计报告;

2、注册资本缴付情况审计;长期投资情况审计;可撤销事项审计;关联企业财务混同审计;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债务人财产等审计;

3、梳理截至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日对智家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及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4、协助管理人组织对公司现有财产的盘点工作;

5、处理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等财务工作;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询 问;

7、必要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

8、根据管理人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9、完成法院或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与财务、审计相关的工作事项。

三、报名条件

1、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关审计资质,且列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名册;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报名机构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4、项目主办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经验丰富,善于沟通;

5、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本次竞选的审计机构须在申报期限届满前同时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纸质版2份)及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材料内容如下:

(一)有效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及人员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所知悉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审计、评估等符合准则规定;

3、项目负责人及主办人员在承办期间内,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4、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时出具相关报告;

5、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 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三)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四)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项目成员组成及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业绩及从业资质证明等、机构类似业绩、初步工作方案(能够体现自身实力、思路和特长)、报告预计出具时间、报价以及是否接受报酬支付时间由管理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等。

请参选机构按照以上顺序准备、装订报名材料。参选机构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如存在隐瞒、欺骗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已经中选后发现存在隐瞒、欺骗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取消中选资格,因此给智家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开展产生影响、导致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五、机构选定

1、管理人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在报名机构中选择责任心强、效率高、有实力、收费合理且具有处理类似业务丰富经验的审计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审计工作,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若仅有1家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管理人可直接选择该机构作为中标人。

2、本次招募采取书面评选,评分第一名作为中标机构,第二名作为备选机构,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标机构原因导致管理人、决定更换服务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

3、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4、选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还。

六、特别说明

鉴于本案系执转破案件,上述中审计机构的报酬待资产变现并实施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在此之前能否支付及支付比例管理人不予承诺和保证且申报机构须接受管理人对审计价款的调整。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8日下午17:30时止, 接受申报材料的时间为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7:30。

邮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与南二环路交口新城国际B座10层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葛律师;联系方式:13805515650。

特此公告。

安徽智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