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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纳会员单位的决定

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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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纳会员单位的决定

合管协〔2024〕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规定,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自愿报名,经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吸纳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等4家单位为资质会员,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协会非资质会员,名单详见附件。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

资质会员单位名单

(共4家,按单位首字母音序排列)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

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

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

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


附件2:

非资质会员单位名单

(共8家,按单位首字母音序排列)

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大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安徽华策云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庐州公证处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北京中伦文德(合肥)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