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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成功举办

时间:2023-10-19

来源:破产财税专业委员会 郭瀚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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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至15日,合肥市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在巢湖市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班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司法局联合主办,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合肥市律师协会协办。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及合肥市各县(市)区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法官、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员单位破产业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以及合肥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等280余人,本次培训由合肥中院民三庭庭长陈思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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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院二级高级法官魏竹梅,民三庭庭长陈思,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褚道成、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吴桦出席了开班仪式。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合肥市中院二级高级法官魏竹梅通报了近年来合肥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强调了破产审判业务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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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环节,陈思庭长以“管理人履职风险防范与化解”为主题,结合破产法理论与破产案件审判实践,对管理人履职风险的具体体现和基本特征、后果影响进行梳理分析,强调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面临风险众多,需要建立完善的防范机制,加强监督和风险管理,以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陈思庭长的培训为管理人团队的专业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导,为高质高效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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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民庭庭长肖统瑞围绕“法官与管理人的职责定位及边界”,对破产案件中法官与管理人的角色定位与职责区分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法官对待管理人应秉持“严管厚爱,奖惩分明”的理念。授课过程中,肖统瑞还结合具体案例,分享了大量管理人履职的经验与教训,勉励管理人的依法依规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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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李逸轩从“破产企业涉税业务解读”方面,就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难点“破产涉税业务”进行深度解析,对破产企业涉税业务的办理操作指引作出解读,分析了税务机关在破产程序中的角色定位、涉税问题处理、税收债权申报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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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教授吴晓红以“破产涉税实务常见问题探讨”为题,深入浅出了分析了破产涉税业务的实操经验,强调了专业化在破产涉税业务中的重要性,并为管理人提供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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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环节,由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合肥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许亚宝主持,褚道成会长以探索创新服务、加强府院联动、感谢法院和相关部门支持等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分享,互动交流嘉宾共同解答了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现场互动热烈、气氛高涨。

通过这次培训,参会人员学习了专业的破产业务知识,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见解,进一步加强了破产业务领域相关从业人员的交流,对合肥市破产业务从业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提高合肥市破产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