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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国税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管协召开破产涉税问题研讨会

时间:2023-05-12

来源:战略合作工作委员会 郭瀚昭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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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安徽省合肥市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举措有关办理破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破产案件中的涉税问题,5月9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国税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管协联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破产涉税问题研讨会。合肥中院二级高级法官魏竹梅,合肥市税务局副局长靳东,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褚道成出席会议。会议邀请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缪文彬到会指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各区县法院、市税务局及其辖区各区县税务局,以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合肥中院民三庭庭长陈思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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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竹梅指出,破产管理人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税法,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加强学习,主动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申报和纳税义务,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也希望合肥市税务机关能就破产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些税务问题出具相关实务指引,加强双方之间就税务问题的沟通协调,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切实解决破产案件中的涉税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靳东指出,市中院与市税务局共同举办过两次破产税务论坛,联合出台了多份关于破产涉税事项办理工作指引,在办理破产工作中一直有着良好的沟通协作基础。他强调,要进一步理清破解困扰破产办理涉税问题的工作思路,勇于探索创新,进一步凝聚做好破产办理涉税工作,助力营商环境的共识。

褚道成指出,随着社会对营商环境的关注度的提高,推动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出台,此举虽然对破产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管理人在履职的过程中依然会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无法解决,此次经市管协组织,各会员单位参加,收集汇总管理人执业中具体存在的实际问题,以期通过集中研讨的方式解决,保障办理破产提质增效。并建议人民法院加强对管理人监督指导,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对管理人帮扶,建议税务机关加强对管理人破产涉税咨询服务。

会上,就市管协在会员单位中所征集的破产实务中遇到的涉及的程序优化、税务注销、税务债权申报、破产重整涉税问题、以房抵债、税务债权的顺位、处置资产的税费、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九个方面合计28个税务问题,市税务局各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员分别逐一的进行了详细答复。市税务局各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员还就研讨会现场市管协相关会员代表所提出的一些问题做了进一步答复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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