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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2022年度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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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2022年度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合管协〔2022〕6号


市管协理事: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2022年度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经市管协监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做好有关考核准备。


特此通知。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2年5月16日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2022年度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

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不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工专委主任、副主任的理事(以下简称“考核对象”)在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履职情况。

本次考核内容为考核对象的投诉查处情况、在协会开展工作的情况、所属单位对协会工作开展支持的情况、在协会与所属单位协调对接的情况等四个方面。

二、考核标准

(一)投诉查处情况(10分)

本人或其所属单位有被投诉且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每1件扣5分。本项满分10分,扣完为止。

(二)在协会开展工作情况(30分)

1.参加协会及合肥铁路运输法院预重整工作站安排的值班情况(12分)

每缺席1次,扣3分;所属单位其他人员代替在协会值班的,每出现1次,扣2分。本项满分12分,扣完为止。

2.参加协会安排的会议情况(18分)

本人或其所属单位在协会秘书处、工专委会的任职人员,缺席应参加会议或活动的,每缺席1次扣2分,非指定人员代替参加的,每出现1次扣1分。本项满分18分,扣完为止。

(三)所属单位对协会工作开展的支持情况(45分

1.不按时向协会上报办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信息的,缺失1次扣2分,每迟延一次扣1分。本项满分10分,扣完不再扣分。

2.不能按时缴纳会费且经催告后不能在限期内缴纳的,扣5分。本项满分5分。

3.不按时向协会转付破产管理人互助基金的,每出现1次扣10分。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不再扣分。

4.不遵守预借互助资金适用动态管理、报销和退还结算管理规定的,每出现1次扣2分。本项满分10分,扣完不再扣分。

(四)在协会与所属单位对解的情况(15分)

1.所属单位向协会报送通讯稿件的,每报送1篇得0.5分,本项满分5分。

2.所属单位向协会报送稿件,被协会采用的,每篇得1分;被市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得2分;被省级及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的,每篇得5分。同一篇稿件不同层级分别采用的,累计计分。本项满分10分。